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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2009年12月10日,从省教育厅传来喜讯,在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作案例评选中,我院选送的案例《新生入学教育学长辅导制度建设与实践》获得三等奖。此项评选活动今年9月开始,校党委宣传部经过精心组织、挑选,并通过校内评审,选拔出13个案例参加全省评选。为推广优秀成果,省教育厅还将对获奖案例汇编正式出版,赠送各高校学习使用。
食品学院学长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新生全面健康发展,我院学工办拟指派高年级学生到新生寝室中开展引导监督咨询等工作,简称学长负责制。
一、学长的录用条件
1. 学长将从大二、大三年级报名同学中选出,部分由团总支从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指派。总共20余人,每位学长负责新生两个寝室。其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个人修为。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能力,认真负责。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二、工作具体内容
1.学长任期一年,每位学长负责新生两个寝室的工作。
2. 学长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主要帮助新生和协助辅导员完成教育管理工作。
(一)日常工作
(1)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
(2)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定期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引导新生解决生活和思想上的问题;
(3)了解新生的特长、兴趣、爱好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
(4)组织增进了解和促进团结的文体活动;
(5)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常规学习期间
(1)引导新生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建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
(2)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精神面貌,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大学生活,努力化解矛盾、解决疑难、避免冲突,维护班级和谐、校园安全与学校稳定;
(3)鼓励新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以及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丰富大学生活;
(4)指导新生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活动和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帮助新生提高认识和拓宽视野;
(5)对新生进行专业思想、专业学习、大学生活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3. 保持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密切联系,接受班主任指导,与辅导员经常性的交流工作情况。
三、工作的具体要求
学长的工作应透明,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保证每星期走访所带新生寝室至少一次;
(2)做好新生信息的记录,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月向学院学工办汇报一次;
(3)出现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工办、班主任报告;
(4)不对新生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5)有全局意识,服从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
四、学长的管理和考评
1.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学长制”的实施。
2. 学长任期满,由学工办对学长的工作进行考评推荐,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学长”、“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
3. 对学长工作的考评与推优紧密结合,凡在学长负责制工作上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同学,推优入党时将优先考虑。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江西农业大学考试须知
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及其它指定证件进入考场。对证件不全者,监考人员不得发放试卷,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2、开考15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论处;考试结束前,学生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3、学生应按学号顺序,尽最大平均隔离宽度,依次隔开就坐;或按监考人员随机规定的座位就坐。就座须前后对齐。否则取消考试资料,按旷考论处。
4、学生就坐后应仔细清理座位上和抽屉内的所有物品。开考后,如发现仍留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含通讯工具、电子辞典等)者,一律按舞弊论处。
5、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夹带、抄袭、偷看、传纸条、互换试卷,不准交卷时或交卷后改写答案等,否则按舞弊论处。
6、考试务必使用水笔或圆珠笔答卷。学生不得把考试试卷和有关材料带出考场。不交或少交试卷和答题纸者,本次考试以零分记。
7、监考人员一经确定,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变动。
8、监考人必须佩戴学校的《教学上岗证》,否则按教学事故认定。
9、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清理考场,检查、核实考生证件,要求考生按规定就坐。
10、监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提前发卷或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11、监考人中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吸烟、不谈笑、不看书报杂志、不擅自离岗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12、监考人中不得在考场内或走出考场使用通讯工具。
13、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能作任何解释,对文字不清等印刷质量问题须当众予以说明。
14、监考人员发现学生舞弊行为,须立即终止其考试,令其离开考场,并在其考卷上注明“舞弊”字样。
15、考试时间终止,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叠放整齐,书写面朝下放在本位考桌上。交卷后,学生不准在考场内逗留,不得在考场外喧哗。
16、监考人员收卷时,既要有序收卷,又要防止学生乘机作弊。
17、监考人员收卷后,必须按要求整理、清点试卷,确保考试材料不丢失,并按要求装袋,填写试卷袋上所有项目并移交试卷。
1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后及时交至学生所在院系。
19、对未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人员,根据《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其它事项按学校《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本专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食品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三推优”产生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积极开展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是食品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工作程序之一。本办法对从三个方面――政治辅导员推荐、班主任推荐、学生党员推荐,从而选取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三推优”)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标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从而确保实现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推优”条件
1. 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 思想政治表现:入党动机端正;能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思想汇报,思想汇报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有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关心国际、国内大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认识清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具有良好的是非辨别力;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会议),认真听讲,遵守会场纪律。
3. 行为表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意个人形象,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激励示范作用;对班委、团支部分配的任务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策划并参与各种集体活动;所在宿舍文明整洁。
4. 学习表现: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大一新生则主要参照学习态度及任课老师评价),且最近一学年中没有不及格课程;在学习中具有表率作用,学期内无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各类相关专业的学科竞赛活动。
5. 组织纪律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6. 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较好的同学关系基础。
三、“三推优”程序
1. 政治辅导员推荐
原则上学院团总支每学期组织一次“推优”工作,时间为每年5月和10月。
具体步骤:团总支召集各班政治辅导员(每班两名),介绍各班已申请入党的合格团员的情况。政治辅导员根据“推优”条件进行讨论,提出推荐对象;团总支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学院党总支。
2. 班主任推荐
各班班主任根据“推优”条件,参考团员青年在班级事务中发挥的作用和表现进行推荐。
具体步骤:班主任提出符合“推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班主任组织由班委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组员根据推荐对象的班级现实表现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在参考组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党总支。
3. 学生党员推荐
学院学生党支部适时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学生党员按照“推优”条件对符合要求的团员青年进行推荐。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讨论后,学生党员举手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的党员同意则通过发展该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学生党支部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院党总支。
四、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学院党总支汇总“三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后,即召开食品学院全体党员大会。大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如无异议,则由党总支公示后组织填写《申请入党人基本情况表》,表格上交学校组织部审批,通过后由党支部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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